什么是等级保护以及等级保护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23 09:54:47   浏览人数: 2967 次  

在谈到等级保护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这两个术语的困扰,那我们要怎样来区分呢?这是许多经营者所困惑的,下面我们就来讲下什么是等级保护以及等级保护制度,朋友们赶紧来看下吧,千万别错过哟。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概述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工作,在中国、美国等很多国家都存在的一种信息安全领域的工作。
在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广义上为涉及到该工作的标准、产品、系统、信息等均依据等级保护思想的安全工作;狭义上一般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什么是等级保护
一、等级保护1.0时代教程对其定义
等级保护是指对国家重要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的专有信息以及公开信息和存储、传输、处理这些信息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信息系统中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实行按等级管理,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和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存储、传输、处理的系统或者网络;信息是指在信息系统中存储、传输、处理的数字化信息。
二、等级保护2.0时代教程对其定义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网络(含信息系统、数据,下同)实施分等级保护、分等级监管,对网络中使用的网络安全产品实行按等级管理,对网络中发生的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网络”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包括网络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网络安全的基本制度、基本国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网络安全领域实施的基本国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制度,是实现国家对重要网络、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实施重点保护的重大措施,是维护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手段。是网络运营者促进网络安全的重要指标和抓手。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分为哪几级
第一级 自主保护级:
(无需备案,对测评周期无要求)此类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一般损害,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 指导保护级:
(公安部门备案,建议两年测评一次)此类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会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一般损害,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 监督保护级:
(公安部门备案,要求每年测评一次)此类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造成损害,对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第四级 强制保护级:
(公安部门备案,要求半年一次)此类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第五级 专控保护级:

(公安部门备案,依据特殊安全需求进行)此类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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